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和法律监督的职责,与人民法院形成司法为民合力,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为人民群众提供更精准的法律服务和更优质的司法产品。近日,我院与县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设立“检察机关便民服务点”的工作办法(试行)》,并在县法院设立了“检察机关便民服务点”。以更好地针对损害国家、集体或个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履行检察机关法律诉讼监督职能,提高司法裁判的公正性、合法性。
我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在检察机关便民服务点窗口轮流值班,并公布了联系电话,让人民群众能第一时间找到检察机关,少走冤枉路,让他们快速、便捷地获得法律帮助。“检察机关便民服务点”刚设立,就接待相关咨询群众200余人次,办理农民工讨薪、医疗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支持起诉案件15件,受理各类案件线索10件,有效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进一步立体地发挥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同时更加体现了检察机关注重培育权力监督和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真正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实现了检察机关亲民、便民、为民、惠民、利民的目的。
今后,我院将充分利用“便民服务点”这个“小窗口”,通过与县法院的沟通协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法律指引,突出法律救济,拓展维护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渠道,实现司法为民的“大作为”,努力提升司法的社会公信力,以积极的检察作为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