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6月5日,我院与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榆社分局等部门共同开展了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充分展示了我院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美丽榆社建设的积极成效,增进了公众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
活动中,我院干警通过摆展板、挂条幅、发资料等方式,围绕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文明意识等内容,为现场群众介绍了今年“6·5”世界环境日主题,并重点讲解了检察机关护航生态环境的检察职能,让人民群众明白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并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案件线索,动员公众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倡导人人都成为环境保护的参与者和贡献者。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国家、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下一步,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盯破坏生态环境的每一件案件线索,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加大办案力度,提升监督质效,为美丽榆社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