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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社县人民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整治成果公告
时间:2021-06-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现公布我院查纠整改环节整治成果,请广大群众监督:

  一、自查自纠情况

  开展3“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印发《榆社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汇编》,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1“关键少数”提醒谈话,开展3轮谈心谈话。30名在编在职干警填写了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问题填报率100%。召开专题民主和组织生活会及非中共党员干警述评会,梳理班子问题3类8方面,制定12项整改措施,普通党员6方面问题,制定3项整改措施,非党员查摆问题4类9条,提出整改措施4类10条针对执行“三个规定”的自查情况,院党组会议决定由检察长在党组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对中层以上干警由检察长进行集体提醒谈话。对一名干警自查出的问题给予批评教育。针对案件方面,党组分别对三名干警违规问题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二、组织查处情况

  (一)举报线索核查

  截至目前我院办理线索3件,其中晋中市人民检察院交办2件,办结1件,已上报市院,另一件已经立案,目前正在侦查中;自查1件,已办结。

  (二)涉黑涉恶线索倒查

  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所办理全部11件13个团伙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进行了严格的自查,未发现相关问题。

  (三)重点案件交叉评查

  共评查3类不捕、不诉、改变定性案件24件。召开重点案件评查反馈会,对文书制作不规范、说理不充分等共性问题汇总分析,对部分案件存在办案程序不严谨、质效不高等个性问题逐案反馈填报,及时整改落实。

  此外,我院选派7名员额检察官评查和顺县院、太谷县院案件共125案149册,占应评查案100%。经评查,对14件拟存疑交叉评查案件中的问题上评查组会议研判,最终决定7件案件提请市院重新复评。

  (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

  经清查并梳理,我院无清查重点范围内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五)法律监督专项检查

  通过对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重点案件、民事审判、执行监督,财产性判项监督、社区矫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等进行排查,发现的问题均已发出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相关问题单位已开展整改反馈。

  (六)智能化数据排查

  综合运用各种数据比对方法,未发现“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情况;没有干警及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情形;未发现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情况;无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情况。

  (七)队伍建设巡查

  存在队伍建设、廉政建设、选人用人三方面涉及理论学习、组织生活、“三个规定”、纪律作风、廉政风险防控、专业化建设、干部任职交流等16项问题,已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并持续完善加强。

  三、专项整治情况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2021年1-4月,我院检察内网信息系统共记录报告14自查自纠中,全29名干警填报34个问题。经党组研究暂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院制定三项持续整改措施,加强“三个规定”执行力度。

  (二)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和参股借贷

  通过自查表发现,我院1名干警的2名子女存在经商办企业的情况,经组织核查发现2名干警的配偶、女婿存在经商办企业情况。经核实甄别,均不存在违规情况。

  两名干警填报家属存在持有基金与入股企业的情况,经院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甄别,均不属于违规参股借贷的情况。

  (三)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未发现此类问题。

  (四)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199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减假暂案件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其中假释1件、暂监外执行11减刑1件,经查,未发现决定机关在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时有违法违规的情形。

  (五)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通过司法局核查、自查填报、案管信息比对,我院13名退休干警没有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情况。

  (六)“我为群众办实事”情况

  结合检察职能,推出11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开展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及围绕省委五湖战略,实行“河湖长+检察长”机制,整治云竹湖周边环境等“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19次。

  院党组坚持对症下药,因事施策,以案促改,坚决将制定机制作为解决教育整顿过程中暴露出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短板漏洞的核心,推动各项工作稳步实施。建立了“三个规定”督查制度机制、《榆社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常态化推进“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榆社县人民检察院对认罪认罚案件办理工作加强监督制约的实施意见(试行)》、《榆社县人民检察院对榆社县公安局派驻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工作规定(试行)》、《榆社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办理工作制度(试行)》、《榆社县人民检察院、榆社县河长制办公室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十三条》、《榆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巡访工作实施办法》、《榆社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亲情会见的规定(试行)》、榆社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干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榆社县人民检察院重要岗位干部轮岗工作制度》等共计四大类30项制度,从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干警素质能力提升机制、干部交流轮岗机制四方面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效。

  同时,我院郑重承诺,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杜绝发生教育整顿期间查摆出的类似问题,并把教育整顿的成果持续转化为工作的内生动力,抓好思想建设、政治建设、业务建设,接受各界监督,改进工作,不断提升。

   

                     监督电话:0354-6622141

                         2021年6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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