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我院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大局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不断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近期,我院第三检察部在接到山西丰联农业有限公司(下称“丰联公司”)负责人反映,其公司因山西华能榆社电力有限公司(下称“华能电厂”)断供“蒸汽”的行为导致企业无法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检察长进行情况汇报,并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对企业负责人进行情况问询,了解问题产生的原因,其后又主动与县供热公司与华能电厂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从法律层面出发商讨问题解决办法。经过我院的一系列努力,丰联公司的“蒸汽”断供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企业恢复正常生产。丰联公司负责人为表示对我院工作的肯定与感谢,送来了“检察工作显真情 服务民企促发展”的锦旗。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院将继续积极担当作为,努力为民营企业提供更优法律服务,提高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主动性、精准性、实效性,积极问需于民营企业,及时提供检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