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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维护英烈权益 捍卫英烈荣光
时间:2023-05-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2018年5月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规定,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有权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在该法颁布实施五周年之际,我院对英烈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五年来,我院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积极回应人民关切,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全面加强对英雄烈士权益保护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为守护“英烈红”贡献了榆社检察力量。

一是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 形成英烈权益保护合力

英烈的爱国、奉献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在办理英烈纪念设施、革命文物保护等案件中,有时存在职责划分不清、主体不明等问题,我院通过积极主动与县文物保护、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形成保护合力,提升协同共治效能,实现双赢多赢共赢;针对资金不足、整改难的问题,我院积极协助行政机关申请资金支持,确保每一处整改到位,确保每一个案件发挥应有的作用,切实提升保护质效;定期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行动,对县域内烈士纪念设施进行全面监督,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推动形成英烈保护长效机制建设。

二是加大案件办理力度 以“检察蓝”守护“英烈红”

2018年以来,我院积极摸排案件线索,共办理了英烈权益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件。

公益诉讼助力烈士纪念设施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为维护烈士纪念设施的清洁、完好以及其环境的庄严、肃穆,每年清明节前夕,我院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县域内烈士纪念设施进行实地察看,发现烈士陵园以及多处烈士亭、烈士墓存在管护不到位、部分碑体破损、杂草丛生等问题。我院及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障烈士纪念设施得到有效保护,并适时组织干警前往各处对整改效果进行回头看,确保英烈纪念设施真正发挥弘扬英烈精神、赓续红色血脉的红色阵地作用。

公益诉讼助推烈士故居保护

马定夫烈士故居建于1915年,位于榆社县箕城镇东汇村,包括故居纪念馆、烈士墓等部分。我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马定夫故居存在无人看管,故居门能随意打开,纪念亭、纪念碑底座砖石脱落等问题。我院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积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行政机关立即开展保护和修缮工作,确保马定夫烈士故居得到有效保护,为马定夫烈士故居被评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榆社县国防教育基地”贡献了检察力量。

公益诉讼护航红色文化遗址保护

八路军总部韩庄修械所旧址位于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郝北镇韩庄村。韩庄修械所组建于 1938 年8月,是黄崖洞兵工厂的前身,是中国现代军事工业的先驱。该兵工厂主要分布在韩庄村中的1处寺庙和11 处院落中,其中包括徐长勋、刘鹏、程明升、刘鼎旧居,生产车间、军械库等。左权、朱德、彭德怀等老一辈革命家亲自到韩庄指导工作。韩庄旧址中居民建筑整体风貌良好,保存形制较为完整,是榆社抗战时期保存至今的重要红色文化遗址之一。我院在开展红色文化遗址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活动走访调查中发现,该处文物长期处于无人管护的状态,早已年久失修,再加上2021 年夏季连日阴雨长期冲刷,该处文物毁损愈加严重,灭失的现实危险愈发紧迫,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愈发严重。我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积极开展修缮活动,聘请专业人员对韩庄村 11 所院落进行了现场勘测,编制了保护方案,并积极申请立项,共投入资金 45 万元对军械库及修械所厂房保护墙进行了维修,期间,我院张鸿飞检察长多次前往修械所旧址查看修缮进展情况,提出有效保护的针对性建议。最终,该处红色文化遗址在我院监督下,在县文旅局等相关部门大力协作配合下得以有效保护,面貌焕然一新。2021 年,该处被评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榆社县国防教育基地”。

三是加强英烈权益保护宣传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018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我院制定了宣传活动方案,多次单独或者与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宣传英烈权益保护。2023年5月23日,我院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颁布实施五周年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购物袋、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公益诉讼职能,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保护英烈相关问题。在一次次宣传普法活动中提高了公众保护英烈的法律意识,营造了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关爱烈属的良好社会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我院多次以提出诉前检察建议方式维护英烈荣誉尊严,是守护民族精神,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是对社会公众感情的尊重,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履行好这一崇高政治责任和神圣法定职责,用心用情守护英烈荣光,尽职尽责保护英烈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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