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年味渐浓,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1月12日,我院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春节前食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健康、欢乐祥和的春节。
一行人深入经营生鲜肉类、蔬菜、冷链食品、米、面、油等食品的超市、商铺,针对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以及食品的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等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发现环境卫生条件差、商品摆放混乱、未严格落实索票制度,部分商店散装食品无预售标签、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过期等问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针对上述发现的问题我院及时立案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行政机关加强对食品经营的监督管理,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此外,我院干警积极向相关经营者及工作人员普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其依法合规生产经营,严守食品安全法律底线和良心底线。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此次对春节前食品安全进行走访监督检查,为确保食品安全、守护人民群众平安过节提供了法治保障。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聚焦食品安全领域,依法能动履职,不断加大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通过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