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此祭祖扫墓、悼念英烈的清明节前夕,为保护缅怀革命先烈的重要场所,保护不可再生的红色宝贵资源。我院充分发挥在英烈纪念设施保护方面的公益诉讼职能作用,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针对县域内部分烈士纪念亭是否存在管理不规范、英雄纪念设施年久失修、保护不力等情形进行了专项检查监督。
我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先后来到云竹、河峪和北寨烈士纪念亭,对几处纪念亭的环境及英烈墓碑等进行实地察看,并听取相关单位对烈士纪念设施管理情况,经走访发现,烈士纪念亭内普遍存在枯草丛生、部分烈士纪念碑字迹不清晰等情况。上述情形致使烈士纪念设施难以形成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同时也使该处烈士尊严、荣誉受损,使烈士纪念设施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承载的重要使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我院干警当场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将存在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积极保护,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以便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良好社会风尚。
下一步,我院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督促相关单位尽快进行整改,不遗余力做好英烈保护工作,切实以“检察蓝”守护“英烈红”。